去年十月,我曾在炜衡上海公众号发表了《炜衡上海管理模式探索和创新》一文,将本所管理模式概括为综合“提成制”和“公司制”优点的“混合制”。近日,炜衡上海所高级合伙人会议决定施行新版的《合伙人计点分配管理规定》,作为过去十年来本所计点分配制度的起草者和五次重大修订的提议者、见证者,我想对本次修订再做阐释。
本次修订最大的亮点是对每年年底炜衡上海所积累的用于权益合伙人二次分配之利润的获益对象的扩大,不仅从原有的高级合伙人扩大至二级合伙人,还包括了长期服务于本所的非合伙人之独立律师以及行政人员。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增强律所人员的归属感,让每一位参与和见证炜衡上海发展的同事都能享受到发展的红利,达成“合众为一”的律所发展目标。
炜衡上海所成立于2003年,而实质性发展要从2010年搬迁到华山路1368号算起。当年,在北京总所的鼎力支持下,我们改善了办公条件并借鉴总所的计点分配制度,考虑到地域差异,制订了独具上海特色的计点分配制度。
过去十年里,炜衡上海所计点分配制的历次修订主要是立足于缩小高、低年资高级合伙人的差距,提高高级合伙人内部共享的比例,基本没有考虑到非权益合伙人同事的利益。但我们在第四次修订时,决定给予连续两年创收达到一定标准的二级合伙人每年6分的年资计点,已突破了过去计点仅限于高级合伙人的条框。记得第一年执行分配时,有两位离职的二级合伙人对离职后依然能拿到年资计点分配格外惊喜,还特意发微信表示感谢,我的回复则是“尊重契约”是我们的立所基石。年初,我们搬迁到外滩金融中心,疫情的发生和持续让我们深切体会到抱团取暖之“人合”理念比以往任何时刻来得重要。为此,全体高级合伙人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将高创收二级合伙人需要二年业绩才能取得年资计点的规定,修改为当年加盟本所的二级合伙人,业绩达标即可以享受二次分配。这对律所吸纳业绩突出的青年律师意义尤为重大。同时,我们还认为,也不能完全唯业绩而论,对于业绩不是那么突出但服务律所多年的二级合伙人、独立律师以及陪伴我们一路走来的行政人员,也要与之分享发展红利。因此,对连续在本所工作满10年的以上人员,也应每年给予一定的年资计点。
2019年,律所建立了全体高级合伙人层面的共享制度,比如一年一度境外体检,对因病住院的高级合伙人按天给予一定金额的住院补贴,对退休且将其客户移交律所进行统一管理的高级合伙人,给予一次性退休津贴,并根据所移交客户给律所创造的价值,另给予其5年的打包激励待遇等等。这些制度不仅增强了原有20名高级合伙人的凝聚力,还持续壮大着我们的高伙团队——到2020年6月,律所高伙已达31人。这样看来,我们计划的二年内40名左右的高伙团队目标可能要提早完成,我想这个结果可能和我们高级合伙人会议倡导的“人合”价值观有一定的关联。本次计点分配对象的扩大其实也是我们在积极探索“全员合伙人”的一次尝试。随着律所队伍的壮大和创收的提升,我们会渐进、有序地将共享制度推广到全体员工。
炜衡上海所现有持证律师150余名,其中,青年律师约80名,这样的年龄结构是我们希望看到的,正所谓“长江后浪推前浪”。分配制度改革永远都是“进行时”,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吸收“公司制”的优点,有序增加事务所二次分配的比例,确保有充足的资金用于“按人”而不是按业绩分配,将公共积累大力投入到青年人才培养中去,构建科学的人才培养和发展机制。
BFC一线江景令人沉醉,但一线市场的竞争也醒人眼目;创收连年增长令人欣喜,而“以人为本,共同发展”才是我们的最终目标。
外滩浪潮涌动,惟变革的信念不移;浦江的灯火会熄灭,惟创新的热血难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