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跨境资本市场专委会 王珊珊 丁一桓
一、DeepSeek是什么?
二、DeepSeek能做什么?
笔者尝试在纳斯达克上市业务领域的工作中使用DeepSeek作为辅助,发现DeepSeek可以在如下方面提供帮助:
(一)信息检索及来源定位
笔者针对拟纳斯达克上市公司重点关注的纳斯达克上市的规则、流程、周期及费用问题,通过提问DeepSeek的方式验证其回复的准确性。
1. 纳斯达克上市规则
笔者询问纳斯达克现行有效的上市规则,得到了如下回答:
(注意:以上信息存在错漏)
上述回复中,DeepSeek一并提供了纳斯达克官网的链接,使用者可以通过其提供的链接直接登录纳斯达克官网获取上市规则。根据纳斯达克官网公布的Initial Listing Guide2,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Nasdaq Global Select Market)上市的财务标准如下: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DeepSeek虽然直接抓取网页信息,但其在直接回复的文字内容中存在错漏,包括现金流标准中缺少“平均市值不低于5.5亿美元,最近1个财政年度收入不低于1.1亿美元”等。笔者初步判断,当存在多种信息来源且相互之间存在矛盾时,DeepSeek无法进一步甄别、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故在形成文字回复时会存在错漏。
2. 中概企业纳斯达克上市流程及周期
笔者询问中概企业纳斯达克上市流程及周期后,得到如下回复:
笔者根据Initial Listing Guide及相关实务经验,认为DeepSeek对上述流程及周期的回复大体符合现状。但根据《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中概企业在纳斯达克上市过程中,必须完成中国证监会备案这一程序,而关于DeepSeek为何会遗漏“中国证监会备案”这一关键流程,笔者初步判断,DeepSeek未能理解问题中“中概企业”的含义,因而仅提供了纳斯达克上市的一般流程及周期回复,未将“中概企业”的特殊性纳入问题考量范围内。
根据《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需要办理备案的情形包括(1)境内登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境外上市和(2)境内企业间接境外上市两种情形。其中,境内企业直接境外发行上市,不存在免于备案的例外情形。而对于主要经营活动在境内的企业,以在境外注册的企业名义间接发行上市是否需要进行备案则需进一步进行判断。
对于需办理备案的“间接境外上市”的认定,笔者向DeepSeek发问后得到了如下回复:
结合《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DeepSeek回复的具体判断标准内容基本正确,但未明确提示只有在上述财务数据、经营管理两项标准同时满足的情形下才会被认定构成“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反之,若两项标准中任一指标未符合,发行人可以主张其不构成“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另外,上述备案新规中设立了备案沟通机制,对于是否需要备案存在疑虑的,企业亦可以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4号:备案沟通指引》的规定,向证监会提交沟通申请。
3. 纳斯达克上市费用
笔者询问纳斯达克上市费用,得到了如下回复:
根据相关实务经验,“承销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确因企业自身情况差异较大,笔者暂不予进一步评析。但“交易所上市费”为固定费用,在Initial Listing Guide中有明确规定,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Nasdaq Global Select Market)和纳斯达克全球市场(Nasdaq Global Market)的上市费用为固定费用:29.5万美元,包括2.5万美元的申请费。纳斯达克资本市场(Nasdaq Capital Market)在总股本不超过1500万股的情况下上市费用为:5万美元,包括5000美元的申请费;在总股本超过1500万股的情况下上市费用为:7.5万美元,包括5000美元的申请费。由此,DeepSeek对“交易所上市费”的回答是错误的。
结合DeepSeek对上述问题的回复,笔者认为DeepSeek对具体问题的回复无法直接作为依据,但可以将其回复作为信源索引,定位信息来源,帮助缩短信息检索时间。
(二)已上市企业信息定位、提取与总结
笔者登录美国证监局官网3,获悉某纳斯达克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将其上传至DeepSeek,并输入“请匿名化总结文件中涉及的主营业务,并告知信息的具体页码”这一问题(为简化DeepSeek回复内容,并测试DeepSeek对限定内容的理解能力,笔者在问题中添加了“匿名化”这一限定),得到如下回答:
经笔者验证,DeepSeek回答的业务归纳信息以及对应信息页码相对准确。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DeepSeek存在上传文档的大小限制,笔者对该文档进行拆分处理后,才得以成功上传。相比之下,该文档在其他同类人工智能工具“KIMI”“豆包”等中无需拆分即可上传处理。
(三)文本翻译
笔者登录美国政府出版办公室官网4,获悉Sarbanes-Oxley Act文本,将其上传至DeepSeek,并输入“请将该文本中第404条款准确翻译成中文。”这一问题,得到了如下回答:
经笔者核查,DeepSeek的回答基本翻译了条款内容,但在语序上存在问题,DeepSeek回复的“每份为发行人准备或出具审计报告的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应依据委员会发布或采用的鉴证业务标准,对发行人管理层的评估进行鉴证并出具报告”与一般中文语序有明显差异。
三、如何更好地使用DeepSeek?
笔者根据自身使用经验,总结了如下DeepSeek使用技巧:
(一)具体化问题
为了让DeepSeek的回复更加具体和详细,使用者在提问时也需要具体化自身的问题,可以通过限定“问题场景”“参考资料”“思考角度”“思考深入程度”等具体化自身的问题。
(二)开展多轮对话
DeepSeek一次生成的文本有限,并且可能是较为宽泛的回答,因此,使用者可以通过多轮对话,就其中的问题点进行深入的追问。特别是对于要素信息,使用者可以在多轮问答中予以特别强调和补充,以提升DeepSeek回复的准确性。
(三)谨慎使用
Deepseek作为通用人工智能工具,不是法律类垂直工具,故在法律问题的检索上与专业法律数据库有较大偏差,而法律条款内容本身的繁杂性、适用的复杂性也导致其在整理回复时容易出现错漏,故不能直接将其回复作为依据,但可以将其回复作为信源索引,定位信息来源,帮助缩短信息检索时间。
同时,作为人工智能工具,Deepseek也有其通病,即依然会产生幻觉(虚构内容),对具体条款、数字的准确性不够,对Deepseek回复的内容需要进行交叉复核后方才可以使用。
(四)多元化使用人工智能工具
笔者基于自身体验,发现DeepSeek现阶段还存在响应时间较长(在使用的过程中时常回复“服务器繁忙,请稍后再试”)、文档限制较大等问题。DeepSeek作为人工智能工具之一,其主要功能及使用逻辑与其他市场产品具有相似性,因此,在面临使用障碍时,可以考虑交叉运用多种人工智能工具。
四、总结
笔者相信,在如今智能化发展浪潮中,与其被动接受技术与工具的发展,不如以审慎包容的态度积极拥抱技术实践,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更高效、准确的服务。
DeepSeek作为人工智能工具,在信息检索、文本定位总结和深度思考方面具有一定速度优势,合理使用能帮助使用者提高工作效率,但在使用中也需要对DeepSeek生成的信息进行仔细甄别。
炜衡律师事务所以精干的律师团队、丰富的执业经验、高度的责任心为客户提供规模化、多元化、深层次的专业法律服务,期盼助力更多企业纳斯达克上市,运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注释
[1] 参见《三家企业同日宣布接入DeepSeek AI领域竞争进入新阶段》,http://finance.people.com.cn/n1/2025/0203/c1004-40411982.html
[2] 参见纳斯达克官网,https://listingcenter.nasdaq.com/assets/initialguide.pdf
[3] 参见美国证监局官网,https://www.sec.gov
[4] 参见美国政府出版办公室官网,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COMPS-1883/pdf/COMPS-1883.pdf
作者简介
王珊珊
炜衡上海所 合伙人
wangshanshan@weihenglaw.com
王珊珊律师,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及美国纽约州律师,美国威斯康辛大学及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具有基金从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等多项专业资质。王珊珊律师主要业务方向为公司及证券法律事务领域,为多家企业提供红筹架构搭建及拆除、企业并购重组、基金募投管退、上市融资等专项法律服务。同时担任多家大中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丁一桓
炜衡上海所 律师助理
dingyihuan@weihenglaw.com
丁一桓,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业务方向为公司及证券法律事务领域,协助团队合伙人律师为多家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公司、私募基金、创业企业等各类资本市场主体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