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6日,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商银行”)2020年第一期金融债券(“20上海农商01”)成功发行。本期金融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80亿元,为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主体评级与债券评级均为AAA,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售,获得了市场高度的认可,超额认购2.01倍。
上海农商银行成立于2005年8月25日,是由国资控股、总部设在上海的法人银行,是全国首家在农信基础上改制成立的省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英国《银行家》公布的“2020年全球银行1000强”榜单中,上海农商银行位居全球银行业第153位,比2019年上升3位;位列2019年中国银行业100强榜单第23位,在全国农商银行中排名第2;在英国“品牌金融”评估机构发布的2020年度“全球银行品牌价值500强排行榜”中位列第193位;标普信用评级(中国)主体信用等级“AAspc-”,展望稳定。
炜衡上海高级合伙人、执委会主任赵文梅律师、陈健律师作为项目签字律师,花泽鹏律师作为协办律师为本期金融债券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包括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协助起草及完善相关的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等,确保本期金融债券发行合法、合规。